购房合同全称叫做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在开发商买完地,规完划,审批后,房屋盖到一半以上(高层算地下工程一般一层以上即可)了才能拿到预售许可,之后才能销售,合同是可以销售的体现。所以,首先16年交房的楼盘,预售证14年底能下预售许可证就不错了。
工地要是压根没动工的期房的话,那是肯定不能用合同销售的,即使你现在和他们签了,也是单方签字,因为没手续开发商签不了是没用的也没法律效力。
贷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四份,分别给房产局,开发商,客户和银行,不贷款的就一式三份没有银行的,至于那个建委要的是开发商和地块的资质手续要客户合同有毛用,他不给你就是因为他们现在没预售证签不了而已,拖延到能签了就成功了,算提前销售。
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若买的是二手房一定约定好付款事项,分期付款还是贷款,分期的话什么时间付清多少一定在协议上写清楚,贷款的话一旦贷款办不下来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再有就是腾房时间以及卖主留给买方的室内物品如热水器、空调、燃气灶等等一定在协议上标注清楚,以免后期不兑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合同
从您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付款方式是按揭,一般来说流程是这样的:看房→交定金→补足首付→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按揭→房贷下放→交房→获得产权证。一般房管局合同备案大约一个月左右,备好案有一份合同交与银行作抵押,银行放贷审批比较慢(证件齐全)差不多要一个月,当然如果银行要办理的房贷比较多就会慢了,他要一份一份去审,如果三个月都没下来就得打电话直接到贷款的银行去咨询一下了。
不知道这个标题什么意思?按理来说应该是先签购房合同,再付首付的,签了购房合同自己手中就有一份
情况一样,我贷款都下来了,还不给我,说是走流程都两个多月了,手里就几张收据,现在开发商怎么都这么做。。。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