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礼现场描写

我想要一段大户人家婚礼现场的描写,请大家帮帮忙
2024-12-28 12: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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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古代中国汉族青年的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大都是父母从小就给订了婚,有的还指腹为婚,即孩子还未出生,双方父母就为他们确立婚姻关系。
  同姓不婚:即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始于西周初期,是周民族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春秋时期,人们同姓婚会造成后代畸形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朝、元朝一宗唐律,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明、清时地域更大,人口众多,早成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故《明律例》与《清律例》均分同姓、同宗为二,中表面规定两者皆禁止通婚,实际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结婚。清末册律,将同姓不婚与亲属不婚合并,只禁止同宗结婚。
  订婚前要请媒人到女家去求婚。订婚时,由男方给女方一些财物作“订礼”,结婚时女方也要带给男家很多财物,叫“陪嫁”。
  举行婚礼那天,新郎要坐上礼车或花轿,到女家去“迎亲”,礼车或花轿前边有乐队。新娘被迎进男家后,要参拜天地和父母。礼毕,新婚夫妻入洞房。这时男家设宴款待前来贺喜的亲朋。有的地方还有闹洞房、听壁脚的习惯。
  查日子:汉族婚姻风俗。又称报日子。流行于中国多数地区。农村议婚订婚的一个步骤。男女青年相识了解后,禀告父母,托媒沟通,男方给女方送彩礼,然后定婚期。
  旧时多先请算命先生排“八字”,如命相相合才进行。有些地方双方家长相会为子女订婚。如:全州县一带,双方意见一致后,媒人代男方送酒肉衣料给女方,约定日期陪同女方家长和舅舅到男家相会,男方设宴款待。小伙子执壶斟酒,先敬女方舅舅后敬自家舅舅,然后先客后主依序敬酒。双方商定婚期,订婚告成。尔后男女送女方重礼、聘金,女方准备嫁妆,男方准备家具,依期举行婚礼。如女方催婚,便做一对糯米粑(俗称“团圆粑”)送到男家,男方心领神会,盛情款待并请左邻右舍陪客。一般均尊重女方倡议将婚期提前。
  贺郎歌: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兴安县一带。拜堂、晚宴后,亲友簇拥新郎于正厅,唱贺郎歌。即兴现编贺词,也有戏谑、诙谐之词。亲友唱一首,新郎饮一杯酒。唱到半夜,送新郎入洞房。女歌手闭门以待,男女对唱《开门歌》 ,尽兴方开门。进门后唱歌闹房,由“恭贺新郎酒一杯”唱到“十杯”,新郎依次由1饮到10杯(酒力不胜者可由男歌手代饮)。然后唱《交欢酒》 ,新人双双同饮一杯。最后歌手扣门唱《扣门歌》以结束婚礼。
  坐红堂: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全州县一带,男女青年结婚前夕分别在自家祭祖并接受尊长训诫。新娘穿红挂饰,由同班姐妹相伴,端坐堂屋细声委婉唱《哭嫁歌》 ,念父母恩,叙姐妹情。姐妹们叮嘱新娘过门后孝敬老人、和睦兄弟姐妹,赞新郎俊秀勤劳。当新娘诉说不如意的心事时,姐妹们多方劝慰。唱到深夜衣依依告别并赠礼品。新郎亦由同班兄弟相伴坐在自家正厅,接受长辈勤俭理家,为人处世之教。教导结束老人退堂,小伙子们说笑打诨追新郎,欢乐深夜方散。
  讨钥匙: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全州县一带。新娘之嫁钥匙,由其年幼弟妹或侄男女中任“送亲郎”掌管。拜堂前,新郎向送亲郎送封包讨钥匙,以便拜堂后打开箱子,展示其中谷米钱物,象征婚后五谷丰登、家庭富裕。送亲郎嫌少不接,新郎多次添加。送亲郎收下封包,新郎讨得钥匙后,欢欢喜喜与新娘拜堂。
  看屋:汉族婚俗之一,农村议婚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又名看家门、查家。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届时女方和两位称为“陪姑”的姑娘在10多位亲友的陪同下,到男女查访家况(也有女方本人不去的)。男方设宴款待。媒人介绍议婚双方相识。女方亲友代提财礼要求,男方当时通常一概应承,并赠诸宾客“行脚钱”。次日,双方通过媒人细议。有些地方还允许进入议婚男子内室翻箱倒柜察真情实况,之后再通过媒人议婚。
  黑房抢亲: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贺县一带。在下程山区,新娘哭嫁两天两夜后,过门之日清早与女伴们同藏黑房。男女迎亲队伍到达后,新娘的兄长(或堂兄、表哥)和亲威中的男青年破门而入。女伴掷沙子挥竹枝抵抗。抢者力图将女伴们拖出门外以排除干扰。如两个抢者败阵,则增到4人乃至10多人,直到把新娘强背出门。再由男方迎亲队中的两个(或4个)女子轮流背新娘到郎家。抢亲角逐中,男给女抹锅烟墨,女撕男衣衫,使古抢婚遗风演变为男女青年的打闹嬉戏。
  拜堂彩语: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婚礼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常由新郎的舅舅点燃供桌上的一对喜烛,并说彩话贺喜祈福。如桂东贺县一带常用彩语:“龙独光光,高照华堂,夫妻并寿,福禄成双”、“手拿花红丈二长,恭喜外甥娶新娘,鸾凤和鸣添福寿,夫妻和睦百年长。”祝词说完后,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宗,并对拜成亲。
  回门:中国古代汉族婚姻风俗。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谒妻子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近代通鲍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