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丢失了,去法院申请公司催告程序需要什么资料?

2024-12-21 0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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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怎样申请公示催告

  一、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

  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被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需按票据法的规定填有出票日期且印鉴齐全。

  二、申请公示催告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应当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据名称、出票日期、发票人、收款人、票面金额、付款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并提交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持有该票据的证据。

  三、申请公示催告的费用

  1、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并负担办理公告的费用。公告费用按人民法院报的收费标准执行。

  2、申请费的交纳办法:

  (1)立案庭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后,开具预交诉讼费用通知单;

  (2)申请人持通知单到银行设在法院的收费处交费;

  (3) 申请人持银行开具的交费证明到法院财务室开具诉讼费用收据;

  (4)将财务室开具的诉讼费收据交立案庭。

  四、公示催告案件的移送和办理

  1、立案庭立案后立即将案件移交相关审判庭。

  2、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在受理的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3、在公示催告期间,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止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4、公示催告期间没有人申报的,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满后三十天内向法院申请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如申请人在公告期满后三十天内不提出除权判决申请,法院将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5、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法院判决前利害关系人提出申报的,法院也应当裁定终止公示催告程序。

  当事人在公示催告的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承办本案的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民事庭一般有两个,民一庭处理一般民事纠纷、民二庭处理合同纠纷。

  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公民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和电话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电话、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职务、委托代理人情况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某区人民法院

  附证明材料:

  申请人:

  年 月 日

回答2:

1、申请人应当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据名称、出票日期、发票人、收款人、票面金额、付款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并提交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持有该票据的证据。

回答3:

首先,写公示催告申请书,格式在法院有,如果自己打印,在网上搜索一下格式,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住所地(法人),申请事项,申请理由,最后是申请人签章,年月日
其次,需向法院提交该丢失的汇票复印件,汇票收款人证明(证明其未收到该汇票),如果你是收款人,并且是持有人就不需要了,如果该汇票经过背书,那你的前手需要出具证明已经交付给你的证明(可能有些法院不要,但大多数法院都要)。
就基本上是以上的东西,你去申请公示催告,肯定得带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立案后,就是法院的事情了,法院会去支付银行送达停止支付通知书,然后是公告,再下来就是做出除权判决书,你立案后就等法院通知你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