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一些说:销售免税,进项可以退税,退税先抵应交,剩余的退。
(1)“免税”: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时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抵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生产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分为: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不予退还的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3)“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免抵退的理解: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是免税的,正因为它是免增值税的,没有征过增值税则无税可退,不能参与免抵退的计算,所以要在出口离岸价中减其减去(因为出口离岸价中是包括免税材料的价格的),也就是两个抵减额的计算。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离岸价中-免税进口料件)*征退税率差 免抵退税额=(出口离岸价中-免税进口料件)*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