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间车辆过户应当这样办理:1、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3、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4、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办理变更或转籍。费用几百元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目前只有夫妻关系可以带牌过户,除夫妻关系外汽车过户不允许带牌过户。根据相关规定,二手车能够带牌出售但却不能带牌过户。二手车带牌出售是指将二手车以及车牌的使用权一起卖给别人,但二手车和车牌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原来的车主。
当二手车完成了过户,那么二手车所有权也会转移给新车主,但由于车牌不能过户,所以车牌还是属于原来的车主。不过现在在一些摇号的地区,也有一种车牌租赁的新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也并不安全可靠,法律上也并不支持。
直系亲属间过户,需要写出申请,然后携带行驶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车辆登记证书、双方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车牌不动。非直系亲属间的过户,则必须经二手车市场交易,交纳评估费后,方可以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