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2024-12-28 13: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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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符合下列条件并且是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则能到天津落户:(1)学历型人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通常都不大于40周岁(有或没有学位证书都可以);是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通常年龄都不大于45周岁;拥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限制年龄。(2)资格型人才: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具有国内外精算师、金融风险管理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员、律师等执业资格证的人员。(3)技能型人才:是在本市用人单位,高等职业院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且工作够一年,拥有高级职业资格,年龄不大于三十五周岁;拥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大于四十周岁;拥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大于50 周岁的人员。(4)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学、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设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天能源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决定。各区级人才办公室负责组织区内领军企业的资格的认证,并公布领军企业的名单。

二、来到天津的人才可以选择下列落户地点:(1)在申请本人或者其配偶的名义下拥有的产权房;(2)申请落户人员所在单位的集体户;(3)没有产权房或者是所在单位没有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应当在落户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所指定的人才集体户内;(4)没有用人单位的来津人才,应当在北方人才市场的人才集体户落户存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