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凭你的这一句话,自己造的房,婆婆要分给女儿,我不是很明确其中的信息。首先你说的这个房子是谁起的?分为两种情况吧,第一种情况,这个房子是你公公婆婆起的。
如果说是你公公婆婆起的房子,那么这种情况之下,房子的所有权就是属于你公公婆婆所有,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去分配这个房子的所属。他们可以把房子分给你老公,也可以把这个房子分给他的女儿,你们无权去反对。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这个房子是你们所起。钱是你和你老公出的。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就是你和你老公,也就是说房产证是你和你老公的。这种情况之下,你婆婆根本没有任何的权利去处置这个房子。
你婆婆说要把房子给她的女儿,你完全可以拒绝。为这个房产证没有他的名字,和他没有任何的关系。
但是我建议你呢,不要直接的去拒绝你的婆婆,你跟你老公去说就好啦,让你老公把你们的想法转达给婆婆,告诉她要把这个房子过户给他的女儿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说这个房子是你和你老公出钱所起的,你婆婆提出这样子的要求,可以看得出来,她真的是非常疼爱她自己的女儿,但同时他也是自私的,他竟然那么想把房子给他的女儿,你就跟你婆婆说,让他自己出钱,另外给他的女儿起个房子好了,你们也不去反对他就是。
但是不管什么情况之下养老,他的女儿也是要一起养的。
自己造的房,婆婆要分给女儿,这理论上来说是不合理的,但要看产权是谁的,是婆婆的她就有权
定律是为实践和事实所证明,反映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论断。定律是一种理论模型,它用以描述特定情况、特定尺度下的现实世界,在其它尺度下可能会失效或者不准确。
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以描述宇宙当中的所有情况,也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能完全正确。人生同样有其客观规律可循。
一、生活定律 痛苦定律:死无疑是痛苦的,然而还有比死更痛苦的东西,那就是等死。
幸福定律:如果你不再总是想着自己是否幸福时,你就获得幸福了。
错误定律:人人都会有过失,但是,只有重复这些过失时,你才犯了错误。
沉默定律:在辩论时,沉默是一种最难驳倒的观点。
动力定律:动力往往只是起源于两种原因:希望,或者绝望。
受辱定律:受辱时的唯一办法是忽视它,不能忽视它时就藐视它;如果连藐视它也不能,那么你就只能受辱了。
愚蠢定律:愚蠢大多是在手脚或舌头运转得比大脑还快的时候产生的。
化妆定律:在修饰打扮上花费的时间有多少,你就需要掩饰的缺点也就有多少。
省时定律:要想学会最节省时间的办法,首先就需要学会说"不"。
地位定律:有人站在山顶上,有人站在山脚下,虽然所处的地位不同,但在两者的眼中所看到的对方,却是同样大小的。
失败定律:失败并不以为着浪费时间与生命,却往往意味着你又有理由去拥有新的时间与生命了。
谈话定律:最使人厌烦的谈话有两种:从来不停下来想想;或者,从来也不想停下来。
误解定律:被某个人误解,麻烦并不大;被许多人误解,那麻烦就大了。
结局定律:有一个可怕的结局,也比不上没有任何结局可怕。
二、工作定律
安全定律:最安全的单位几十年没有得过安全奖(最安全证明你们安全没有做工作)
需要定律:同样两个相同的单位,同样的办公费。多少年以后,发生了变化(证明你们单位办公不需要那么多的钱)出来反对,这种成功的概论会归结为零。
评比定律:领导认为谁好,谁就好。(只要领导看你不顺眼,再辛辛苦苦地工作也是白费力气。)
一票否决定律:在一个单位,比如升工资,比如提拔任用,一个人提出来,往往成功的概率最大,而另一个人站
接受教育定律:每个单位都有吊儿郎当不好好干工作的人。但领导往往在批评这些人的时候,这些人恰恰不在场,于是,便出现了遵纪守法的人,经常接受教育的尴尬局面。
哭闹定律;那个部门没有几个因为经常的哭闹而得到了实惠,他有什么理由不经常哭闹下去。(此定理也适用那些经常在领导面前叫苦叫累的部门)
能者多劳定律:在同一科室里,有的人虽然在其岗,但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那他的工作只能由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去代劳。
不平衡定律:年年当先进的部门或个人,一年没有当先进便想不通;从未当先进的部门或个人,当上先进后便想不到。
少劳多得定律:一般的单位,都分为合同工、(过去称为正式工)协议工、临时工等等。拿钱越少的工作量越大,而且越容易被解雇;拿钱越多的越没有多少事情可干,而且最不容易被解雇。
现在的婚姻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的,结婚前的物质和钱什么的夫妻之间都算得很清楚,婚后的共同财产也都彼此有数,虽然没有计较太多,但共同财产都有权利去支配,如果这些钱彼此用在彼此之间,用在自己的小家,那么相信没有谁会斤斤计较,可是如果某一方想背着另一半把二人的共同财产拿给自家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用,那么另一半绝对会十万个不愿意,随之而来的家庭矛盾也就产生了……
所以,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最好是用在彼此之间,如果自家亲人实在需要帮助也请一定要告诉自己的另一半,因为你的另一半有知情权,而且还需要和另一半商量,针得对方的同意,你才能把钱拿出去给自家亲人用。
千万不要觉得,自己亲人缺钱自己拿点无所谓,也许你觉得无所谓的,但是在另一半眼里,你就这种行为是万万不能容忍的……
当婆婆的千万不要把手伸太长,不要胡作非为,自以为是,要知道媳妇不是女儿更不是儿子,她是一个和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如果不是因为你的儿子,你永远都不可能和她有交集,既然能相遇,那就是一种缘分,所以请珍惜彼此的缘分,而不要去想着无所不用其极的破环这份缘分,因为当你使出浑身解数破环这份缘分的时候,那么你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甚至那个时候你不但赶走了自己的儿媳,还有自己的儿子,甚至连自己的家都弄的支离破碎…
这件事坚决不行,有违常理,我自己的房子,为什么婆婆要分给自己的姑娘?他有这个权利吗?谁给他的权利呀?他要有这个意识,可以和我协商,在我心情好的情况可以考虑这个问题,他要强行这么做,不和我商量,那坚决不可以的,是目中无人
那是不可以的
首先你建房子的钱都是不是你婆婆出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你婆婆,如果以上两者都是你婆婆的,那么你婆婆有权把房子分给她的女儿,因为国家法律规定儿子,女儿都一样都有赡养老人义务和继承老人的财产。
如果是你自己的钱建的房子宅基地也是自己的哪老婆婆没有权利把房子分给你的小姑子或大姑子,因为房子是你夫妻俩的财产别人没有权利分配包括双方父母或子女,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