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是不支持断绝亲属关系的,但你完全可以通过事实上的疏远或断绝交往即可,只要不相互来往,也没有法律支持必须来往或强制交往的规定。
不需要解除法律关系的,你们只要不互相联系就可以了,不过不建议楼主这样做,因为你现在可能不需要任何的人帮忙,可是未来也许需要,人都要有预备的,建议楼主保持好亲戚朋友关系,保持好自己的人际关系
做自己喜欢的人让她人随便说
直接不用联系就可以啦以后也不要攀系,还省了人情钱
法律上即使父母也没有断绝关系的规定,何况亲戚关系。
不联系不来往就可以了,心眼不要那么小。
在法律上,只有极其特殊的情况,才能解除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