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母亲协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首先你需要经过孩子母亲的同意 否则改不了 因为法律规定了孩子不管随母姓还是父姓 哪怕是养父的 需要出具一份声明 就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允许改姓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不用的 就是一方不承认这个孩子 就可以
当然你这个只要孩子的母亲同意 你直接跟孩子母亲一起去派出所改了就行了
去户籍地公安局问当地的民警,在孩子还未成年的时候,一般由监护人办理,成年以后才由孩子自己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