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重新签借条时,就给借款人。你不能自己处理。
如果第二份借条与第一份内容重合,第一份借条就没有存在的意义,给打条人即可。
原来的借条就没有用了,但是也不能让对方拿着,销毁就好了,保存好新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