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中约定“按天支付”或“半月结算”了吗,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是按月支付(一个月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半个月没有发放工资不属于拖欠工资。如果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结清劳动者报酬,无端欠付是不当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
你好,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祝你维权顺利!
时间短可以等一下,老板也许没有钱发,超过一个月就投诉,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再等等、没准老板有难处或其它原因。
不给就去劳动局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