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次起诉离婚的,必须等六个月以后。
这个六个月的起始时间是从第一次判决书的生效日开始计算。
判决书上的日期不能算。判决书必须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必须在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在15天内都不上诉,才算生效。
所以,从哪一天开始计算,哪一天生效,必须找第一次案件承办法官询问。
无论如何,也得到10月底,明天一定是不能起诉的。
如果是3.26日接到的判决书,双方都没有上诉过15天判决生效,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后再起诉,即10月11日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第二次应该是半年以后,也就是九月二十六日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再一次,必须相隔半年时间,也就是9月26号,你就可以再次提出离婚,不离都不行,
一般是半年以后再起诉,但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