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开玩笑吧!
首先,你已经成年,只要证明你身体健康,就具有独立的完全民事能力,那你的母亲自然丧失了对你的监护权。这需要诉讼么。
其次, 如果下次你母亲再恐吓你说要送你去精神医院,那你就拿出你健康的诊断报告,向接受你的医院申明:你是一个具有完全独立人身自由权利的公民,任何违背你意愿下损害人身权利的行为都将被认为是对你自由人权的侵害,而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对公民授予的人身权利下,本人愿意为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而抗争到底。包括法律上的途径!
(那就是告诉人家,我申明了我的观点,也证明了我的健康,你再无端的“收治”我,那是犯法的,那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我看哪个医院敢强制“收治”你。
届时,还真有弄不灵清的医院要强制关你的话,你可以报警,自己不方便事先委托朋友代为报警。
她才是最大的精神病,虎毒还不食子呢。你已成年哪来什么监护权,惹不起躲得起,别理她就是了。
你都成年了,要懂得保护自己,你最亲爱的人居然这么对你,哎……自己要好好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