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时采用的方法是:
开票后按票面入账
借:应收账款(价税合计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实收数)
借:财务费用~结算尾差
贷:应收账款(发票数)
增值税发票金额多开了,可以作废重新开,但是开多了不重开可能以后有麻烦。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税
那就只能把发票作废了重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必须重新开具的,按照实际业务做账,不存在开多了怎么做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