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教师,我们要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不能因为“恨铁不成钢”而离开法制这个准则。“身教重于言教”,教师自己首先就应知法,懂法,维法,为学生树立起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民教师的榜样,这既是学生的希望,也是社会给予我们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