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结婚前购房登记在南方父亲名下,显然,这房子与女方没多大关系。其次,关于结婚还贷问题,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是夫妻对男方父亲的赠与,这是重点。对于能不能更名至女方或夫妻名下,可以与贷款银行和不动产登记部分联系确认,这是无奈之举。从女方现在的情况来看,非常被动。
婚前财产,是个人的,和对方没关系
贷款中不能加名,就算还完贷款加名也没用。
马上更名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危机时你就被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