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知道你是什么问题呢?
法律问题涉及的范围很广;
具体需要根据你所遇到的问题来解决;
或者你可以直接说法律问题给律师解决;
建议你找律师具体咨询;
图片看不清。
我是一位76岁老人,丈夫老家无夕老屋拆迁。分了90平方米的住房,因丈夫巳经过世,办产证单位规定指定用我名字办了一个大产证。丈夫生前曾把老房子写了字据给了儿子。担当一家顶梁柱作用。可媳妇不是省油的灯,什么事到她那里就都会变味,说来话长,略举一例:儿子在德国买了把切菜刀给我,她都要藏起来不给,虽然儿子有钱能给自己的儿子付十多万去学习外语一个学期。但我感到今后看病等用钱我缺乏安全感,女儿刚退休但退休金只有一千多点,,50岁的人经常血尿,退后坚持继续工作经常做亱班,我担心身体做垮今后不能照顾我,(他们叫我女儿今后照顾我)我想把拆迁房卖了一分三份。可我儿子媳妇说房子与我没关系。只是用了我的名字而已。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请问我能变更丈夫的遗嘱吗?难道只是用了我的名字办产权证而我却没有产权支配权吗?我很无奈。特请你们提供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