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起诉离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的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您这种就是要诉讼离婚,根据我国的民诉法解释,婚姻家庭纠纷应当先行调解,所以您去了法院也会先经过调解程序,调解内容会涵盖夫妻婚姻存续,子女抚养,财产归属等内容,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将会迳行判决。需要提醒您的是,我国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6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次以同一事由起诉的。像您这种分居两年,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通常法院会以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判决离婚,这种情况您应考虑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具体起诉状、管辖法院等程序和操作事项建议您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应该是的,但法官还是要先调解,
不用分居两年,只要感情不合,或者没感情也可申诉离婚。
分居两年就已经可以离婚啦
应该没问题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