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合,男方要我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做?

2024-11-26 08: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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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同意离婚的话,就接着走程序就可以了;

  2.如果不想离婚的话,在出庭应诉时表示坚决不愿意离婚,法院是不会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所述: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