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国家的法律要求离婚后丈夫要给妻子赡养费的?

2024-11-24 05: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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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除了中国绝大多数国家都有配偶赡养费,中国属于单一制国家,所以没有这方面,只有子女赡养费。
  再次,丈夫给妻子赡养费的前提是由于丈夫过失导致的离婚,如果女方过失离婚那么这费用也不成立。
  补充一点:我国的《婚姻家庭法》中离婚后的夫妻没有赡养费这一说法,赡养是子女对父母的义务,一般女方想请求这方面的费用的话,那就是女方来抚养小孩,然后男方也要负担必要的小孩的抚养费。

  配偶赡养费(Alimony或Spousal Support),是指夫妻一方所承担的向另一方所提供的经济资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开支的义务。通常,我们将接受配偶赡养费一方配偶称为“接收方配偶”(Recipient Spouse),而支付配偶赡养费一方则是“义务方配偶”(Obligor Spouse)。在美国有些州,也会将配偶赡养费表述为“Spousal Maintenance”。但是,无论是在怎样的情况下,配偶赡养费的条款中都不会包含配财产分配的问题。
  通常,接收方配偶的身份随着配偶赡养费指令的下达而产生。根据配偶赡养费指令下达的时间不同,我们可以将配偶赡养费指令分为下列两种。如果该配偶赡养费指令是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下达的,那么该指令称为“未决判决”(Decree Pendente Lite)。如果该配偶赡养费指令是在离婚程序终结时下达的,那么该指令称为“永久配偶赡养费指令”(Permanent Support Order)。但无论配偶赡养费指令在何时下达,它们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回答2:

欧美国家规定男女离婚后,要付给前妻赡养费,直到对方找到工作为止。它是有法定限制条件的;女方无工作能力,或工作能力低,以至于其经济能力不足以养活自己;在这两种情形下,外加男方收入足够支付约定或裁定的女方赡养费时,女方方能得到一定期限的该笔赡养费;此外,一般意义上,这笔赡养费仅限于保证女方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该笔赡养费的终止条件包括:女方再婚,或者女方死亡,或者男方死亡,或者男方收入不足以支付赡养费。

回答3: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一方生活困难是指靠 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闰。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尝,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回答4:

别的国家不知道,但中国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