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已莫须有的理由辞退,并被迫签字,还能劳动仲裁吗,具体怎么办?

2024-12-18 00:30:5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
首先,分析一下你在这个事情中处理不当之处。你不应该在辞职协议上签字,因为主动辞职和单位辞退是不同性质的两种行为,如果是协议解除,则不需要单位承担违法解除的后果。其实即使你不签字,单位也不能拖欠你的工资。
第二,回答你提出的问题:工资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准,你应尽可能证明你的实际收入。
第三,维权提示。
1、从你描述的事实来看,公司是违法解除,因为考勤是公司规章制度,你在不了解的情况下,以这种理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
2、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提出该辞职协议实质上是单位与你单方解除的书面材料,你被违法解除,而不是自动离职的。仲裁部门可能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3、由于没有看到你离职协议的内容,因此不好对仲裁结果进行判断。基本上不会完全胜诉,但是可以部分维权。

回答2:

你好:
1、关于2月份工资。单位应按原标准支付你在2月份工作期间的工资,如确实给你少算工资的,可以要求补足。
2、关于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近半年”以来的社会保险。
3、关于其他。因为你签了辞职协议,而理由是“我未提供资料”,就无权主张经济补偿金了。

回答3:

你如果要求的是辞退补偿,估计没戏了。
你能要求的是工资差额,和保险,这两个还是有可能的。工资差额对方扣款是要举证的,并且不能扣超过工资的20%。
你10000元工资应该要交税的,这个就是证明, 如果这个都没,。你就和公司协商,说不补足我就告你偷税漏税吧

回答4:

因你描述不全面,具体要看过所有证据后才可以做出基本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