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协议书具有法律作用吗?

2025-01-27 14: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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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既然他们之间签订合同,那么根据合同法,它们之间的协议有可能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请注意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以及第五十三条第一项。所以如果是故意伤害导致的轻伤以上的,那么就已经触犯刑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案件的规定,构成犯罪,侵犯社会法益,不是公民个人所能自行处理——说白了就是不能私了。

  2、如果是劳务意外受伤,那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那么就赔偿数额是可以订立协议处理的。只不过是否构成刑事责任与属于哪一方面没有关系,因为只要导致轻伤以上特别是重伤以上,按照刑法规定就可能涉嫌刑责。
  只不过在一定程度范围内属于自诉案件。

  3、综合而言,此份协议在当事人双方之间有效,但是并不能免除如果乙方确实触犯刑法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