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其中,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
一,创新执法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就不可能有行动上的高度自觉。要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决纠正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传统做法,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利益等各种因素的侵蚀和干扰,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始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完善执法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在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机制上下功夫,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确保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要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加强对与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制度缺失、规范冲突、要求不当的,要及时推进“立、改、废”,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的实体和程序规范,确保各项执法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要坚持把立足中国国情与借鉴外国有益经验结合起来,把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与注重制度设计的前瞻性结合起来,注重突出重点,加强建章立制,科学设置每一项执法制度和程序,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
三,改进执法方式。衡量和判断执法工作的成效,既要看法律效果,更要看社会效果。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期待要求,坚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关系,既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不枉不纵,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改进执法方式,理性文明执法,强化实体规范、程序规范,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努力做到融法、理、情于一体,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积极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四,提升执法素养。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关键有赖于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要高度重视、大力加强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进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是否遵守法律、能否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专题培训,使广大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和倒逼广大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规范执法,努力使广大执法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习惯,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高度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