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申请去瑞士结婚的,在国内的一方应当先与使领馆预约,去签署《结婚申请书》。届时需带齐的材料为:
1) 本人有效护照,
2) 本人经领事认证的
- 未婚证明、
- 出生证明、
- 国籍与居住证明,
- 在瑞士一方由其原籍所在地出具的户籍卡。
在材料有效齐全的情况下,使领馆会接受结婚申请,并送交在瑞士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州进行批准,期间可能还会要求在瑞士一方出具个别文件。
一旦申请获批准,使领馆会通知在国内一方去取签证,通常这种为结婚而签发的签证有效期为三至六个月。
在国内一方到达瑞士后,需在此期间与在瑞士的对象完婚,并申请家庭Permit B,此Permit无工作的权利,但在有公司录用的情况下,日后可以转为工作Permit B。
问题三:我和我的瑞士对象都在中国,计划在国内完婚,该如何申请?若以后要去瑞士生活,我该如何申请签证?
答:在国内申请结婚,中国人一方需准备的材料为:
- 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机关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表)。
瑞士人一方需准备的材料为:
- 本人护照;
- 由原籍所在地签发的户籍卡。该卡片应翻译成中文并由原籍州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到中国驻瑞士大使馆办理认证:
Kalcheggweg 10
3006 Bern
电话:+41 31 351 45 93
传真:+41 31 351 45 73
申请程序为:
申请(出具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外文证明须翻译成中文)→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日后如决定去瑞士生活,则中国人一方需准备的材料为:
- 本人有效护照;
- 经公证及认证的
a: 出生证明、
b:国籍与居住证明;
- 表明其在与瑞士人一方结婚前未婚的证明(不需认证);
- 结婚证。同时需要瑞士人一方的,户籍卡复印件、瑞士护照复印件、及注册确认书。中国人一方凭以上材料去使领馆申请赴瑞士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