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间的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从法律上来讲,你完全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要回工资,实在不行,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在3天后为你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满勤的支付正常的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不满勤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应在15天内办理档案及社保转移。
按劳动法来说,试用期辞职,只要提前三天说下就可以了。现在已经过了三个月了,你写份辞职信给你们领导,一定要他签收,就是说要有他收到你的辞职信的证据,不然到时侯他说没收到就扯皮了。辞职信交了满一个月你就可以离开了,不需要他同意的。工资如果到时侯还是不发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把合同什么的都带好
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就可以离开单位。如果领导不批准,可以向你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一般而言,在试用期辞职比较容易的。祝你好运!
直接走人,不理会厂里的狗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