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
苗族土家族,就是其中的一个民族就好了。
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举例来说,如西藏藏族自治区的自治区主席只能由藏族公民担任。如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其县长必须是苗族人或是土家族公民。
另外,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也有一个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这主要是为了实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民族的政治权利的平等。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也就是说民族自治地方的法院和检察院不属于自治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