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了,有两个孩子,大的男孩六岁,小的女孩三岁,一人一个,我是女方,法院能把女儿判给我吗?因为

2024-11-04 05: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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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可以依据以下条件: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

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你家女孩才三岁,你自己具有抚养监护能力,一般来说,法院会支持单身母亲来抚养女孩的,对女孩健康成长有利。

回答2:

1、可以这么要求。
2、提供证据证明你能抚养好孩子,包括工作,经济条件,有人看孩子,是否节育等等。
3、孩子的年龄对你争取到抚养权也是有帮助的。

回答3:

我想离婚但老公不同意有一男6岁一女4岁,我做了绝育手术我什么都不要包括财产孩子都不要,我有权利不出抚养费吗?

回答4:

我是建议你男孩女孩一起给一个人带!离婚!请不要给孩子以伤害!

回答5:

你的家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呀!定型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