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购,交了首付,没签正式的购房合同,能退房吗

2024-11-24 01: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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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情况下不能退,首付定金因为具有惩罚性,在交易失败时是不能退的,并且违约一方必然丧失该部分定金。那么在购房时,如果支付了定金,后面因为种种因素不想买了、不想卖了,这个定金何去何从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违约其无权请求返还,出卖人违约须双倍返还。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也视作因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因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此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全额返还定金。

回答2:

签了认购,交了首付,没签正式的购房合同,可以退房。
签了购房合同是可以退房的,但是做起来并不简单。首先,一定要退房的话,就要出一个“商品房退房协议”,如果能协商让双方达成一致,则可以签订退房协议,正式退房。当购房者交了订金,还没有交定金、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想退房,可以直接向开发商说明退房意愿,并讨回订金。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但是还没签下购房合同,想退房的话,可直接向开发商说明退房意愿,并协商定金退还事宜。一般情况下,定金交给开发商后是不能退还给购房者的。
如果已经做预售登记的话,过程一般是这样,交了定金之后开发商会去国土局做登记,登记过去确定该房子被该购房者定下,不能卖给第二方,然后会进行备案。这个时候,购房合同也会在这个过程中签下,同时房屋还未到交付使用的时候。这个阶段要退房,一定要与开发商协商。如果能达成共识,则书面签订正式的退房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双方解除购房合同的相关问题。如果达不成共识,购房者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购房合同的效力。最后如果结果退房成功,双方还要到国土局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回答3:

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而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一旦业主起诉,即使开发商推诿,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具体来说因购房者原因,未能订立合同,已支付的定金出卖人将不予返还;因出卖人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已收取的定金双倍返还购房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