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所述的情况,李四在离婚时已经借你钱了,但是这笔钱是李四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确认。如果你能证明李四借的钱,他前妻知道,并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行为中,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李四的前妻坚持借款是李四个人行为,她不知道,用途也是李四个人消费。那么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础上,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可以起诉李四和前妻,主张他们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能只起诉李四的前妻,因为她不是债务人。也不能再次只起诉李四。
此案中如果李四有可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执行后李四可就该债务重起提起诉讼,要求夫妻共同承担,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话,你就不要再次起诉了。
1、不可以再起诉
2、只能要求执行庭追加被执行人
3、现在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执行问题
不能再起诉李四的配偶,一事不再理,这只是一个案件的不同被告,第一次没有将李四的配偶列为被告,则不能再以同样的事实起诉另一个被告。
因该不可以 因为第一次起诉是他没有提 但在提起诉时他们已离婚 所以不能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