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了村里的一片山场,合同期于2O18年10月到期承包期为3o年。 在承包期间开了小片荒地,问1

2024-12-21 03:04:5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法律规定:开垦荒地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开发土地。农民私自开发的土地不受法律保护。你承包的是山场,且开荒地在山场中,所以不能是无主地开荒,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1.开荒地不属于自己的耕种地。2.村集体要卖掉此林场,此开荒地仍然没有备案登记,那么是可以出售的,且仍按山场用地。

回答2:

在那里省市?所有土地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所开荒也在范围。如内陆地区还可继续承包。

回答3:

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