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反劳动法,我该怎么告状

2024-12-16 20: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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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如无证据,可以做一份电话录音。

回答2:

根据你所述的这种情况,企业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补偿你们所谓培训期间的费用,并进行劳动仲裁或调解,如果对仲裁或调解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3: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成立劳动关系,应该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第十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月不满一年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
你最好先弄清楚他们招聘员工是要干什么的

可以纤细问一下公司到底是什么意思,招聘人员进来干什么,当时你们受聘进来时就没有问这些问题吗?怎么可能不签订任何东西很平静的度过八个月!

回答4: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你可以劳动仲裁,要求他双倍赔偿

回答5:

实话跟你说,如果公司每次都和你们签订培训合同,那么从操作方面来讲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有没有签订的情况,就肯定不合法了……
这个问题很难处理,很多公司都这么干,法律的漏洞,你能不能脱离虎口的关键在与公司的管理习惯有没有漏洞,如果有就还好说,如果没有,那你就快快脱离虎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