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婚姻法并没有规定强制离婚的情形,其次,也没有规定通过起诉的次数来达到离婚的相关规定。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破裂。这是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也是法定的唯一条件。
PS:《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第一次起诉没有判决离婚,那么可以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不用二审,可以领取判决六个月以后可以在起诉离婚,这样就会判决离婚的几率比较大。上诉后维持的几率大,还不如等六个月再起诉呢
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方可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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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一次就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