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失踪多少时间,法律都不会规定为死亡的,只是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民事责任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四十九条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正常情况下是4年,如果在战争或是自然灾害期间发生的2年就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不是法律规定为死亡,是近亲属宣告其死亡,不然就不能认定其死亡。宣告死亡的时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死亡的期限有三种:第一,在通常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其期间的计算,从该公民最后离开自己的住所地之日起,连续4年生死未卜,杳无音讯。第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意外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如海难、空难等:自然灾害,如地震、雪崩、山洪爆发等。期间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下落不明的状态持续时间须届满2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民,其死亡的可能性比第一种情况要大,因而法定的期限相对较短。因战争下落不明的,期间应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期间也为2年。第三、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这种情况死亡的可能性最大,因而可不受“4年”或“2年”法定期间的限制,具备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