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未经过调整岗位或培训,直接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好!
1、员工在合同期内,只要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任何公司没有权利解除劳动关系。
2、如果公司对你有培训,必须有培训记录,如果没有,可视为无任何培训。
3、以能力不足为由解聘,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法律效益,法律讲究的是量化,难么怎么样才算是有能力呢?
4、你的这个问题是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所以你有理由和权力向公司索取多3个月工资补偿。也就是4个月工资。
5、但是个地方劳动章程有所变动,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最后一条:在任何地方都有相对的法律保护,再此同时,我们不能把它当做任何希望的终点,我们要好好想想做这一点上学到了什么,领悟到了什么?下一点怎么走,要学会去适应环境,唯一不变的是改变,不要再被工作能力不足被辞退。我相信你可以!
补偿如下
1 应该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标准为前几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津贴及补贴 按上述双倍标准赔偿
2 补交保险
3 给一个月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可以要求赔偿,建议你提请劳动仲裁。
第一,看公司解雇你的理由是否合法,一般来说能力不足要有相关考核指标,而且发现能力不足的,应当先给你换岗,然后再考核不合格的才能解雇。如果没有以上证明的是非法解除,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第二,如果公司的理由有充分证明的,看他们有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如果没有的要给你代通金,然后解雇你的要给你经济补偿金,你工作未满六个月的,应当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