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有哪些区别?

2025-01-25 07: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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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效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本质的区别在于:
无效合同自成立以来,未曾生效过,因为法律对其作出了根本的否定性评价;

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自成立以来一直是生效的,只是其中有些问题存在,法律赋予无过错方以撤销权,由此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撤销。如果撤销,合同自始不生效,与无效合同一样;而决定不在合理时间内撤销(我国规定是一年),那么合同一直有效。

回答2: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撤销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合同。

回答3:

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的效力很不能确定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当事人是否追认或者行使撤销

回答4:

有效,条件:
(1) 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后果:得到法律保护
无效,条件:
第52条: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后果:
(1) 双方返还
(2) 赔偿
(3) 收缴返还
可撤销可变更,条件:
(1) 重大误解订立的;
(2)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3) 显失公平
法律后果:撤消或变更
效力待定:条件:
(1) 行为能力上有欠缺;
(2) 处分能力上有欠缺;
(3) 代理能力上有欠缺。
法律后果:A追告、撤销,有效部分得到法律保护,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B追认,有效
C不追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