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皮主筋位置就减一个保护层厚度呗——要看保护层是20还是25MM了
梁问题
问题(1):03G101-1:平法梁纵筋伸入端柱支座长度的两种计算方法:
以第54-55页为例,梁纵筋伸入端柱都有15d的弯锚部分,如果把它放在与柱纵筋同一个垂直层面上,会造成钢筋过密,显然是不 合适的。正如图上所画的那样,应该从外到内分成几个垂直层面来布置。但是,在计算过程中,却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算法,这两种算法都 符合图集的规定;
第一种算法,是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 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第二种算法,是从端柱内侧向外侧计算,先保证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然后依次向外推算,这样算下来, 最外层的梁上部纵筋的直锚部分可能和柱纵筋隔开一段距离。
这两种算法,第一种较为安全,第二种省些钢筋。不知道图集设计者同意采用哪一种算法?
答:应按第一种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较大,按54页注6实行。
梁问题(2):关于03G101图集第54页“梁端部节点”的问题,是否“只要满足拐直角弯15d和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的要求,则钢筋锚入支座的总长度不足laE也不要紧。”
答: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 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应当注意保证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应将较大直径的钢筋以“等强或等面积”代换为直径 较小的钢筋予以满足,而不应采用加长直钩长度使总锚长达laE的错误方法。
问题(3): 对比《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图集,在最早的《96G101图集》的 “原位标注”中有“第4条”: “当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且其配筋值与集中标注的梁上部贯通筋相同时,则 不需在该跨上部任何部位重复做原位标注;若与集中标注值不同时,可仅在上部跨中注写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图4.2.4a)。”然 而在后面两本图集中,这一条不见了,但“图4.2.4a”依然存在中间一跨的上部跨中进行原位标注的实例。
再以《03G101图集》的“图4.2.7”为例,在KL3、KL4、KL5的中间跨,也都采用了“上部跨中注写”的方法,可见 这种方法还是很适用的。 建议在《03G101图集》中,肯定《96G101图集》“原位标注”中的“第4条”。
答: 应该在03G101修版时还原该条规定。
问题(4): 《03G101-1图集》第24页“注: 2、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 其锚固长度为 la 或 laE ”。 现在的问题是:当抗扭钢筋伸入端支 座时,若支座宽度(柱宽度)太小,不满足直锚时,是否进行弯锚? 如果进行弯锚,“弯折长度”如何取定?我想到两种办 法:
(1)弯折长度=laE - 直锚部分长度 (这可能不合 适)
(2)弯折长度 为“多少倍的 d ” (不会是 “ 15d& nbsp;”吧?)
答: 应当勘误。应改为“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与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
问题(5):框架梁钢筋锚固在边支座0.45LAE+弯钩15D,可否减少弯钩长度增加直锚长度来替代?
答:不允许这样处理。详细情况请看“陈教授答复(二)”中的“答梁问题(2)”。
梁问题(6):(1) 《03G101-1图集》第19页 《剪力墙梁表》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 负数。如:第3层的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1.200 , 即该梁的梁顶面标高比第3层楼面标高 还要低1.2m ,也就是说,整个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3层”的下一层(即第2层上)。既然如此,干脆把该梁定义在“ 第2层”算了(此时梁顶标高为正数),何必把它定义在“第3层”呢?
(2)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同一表格的LL3梁上,该梁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 ;0 (表格中为“空白”),这意味着该梁顶标高与“第3层”的楼面标高一样,即该梁整个在三层的楼面以下,应该是属 于“第2层”的。
(3) 在“洞口标注”上也有“负标高”的问题。同一页的“图3.2.6a”上,LL3&n bsp;的YD1洞口标高为 -0.700(3层),该洞 D=200 ,也就是说整个圆洞都在 “3层”的下一层(2层)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层”上进行标注呢?
以上提出这些“负标高”问题,主要影响到“分层做工程预算”。因为在分层预算时,是以本楼层楼面标高到 上一层楼面标高之间,作为工程量计算的范围。因此,上述的(1)、(2)、(3)都不是“第3层”的工程量计算对象。不少预算员 都对上述的“负标高”难以理解。所以,我认为,上述(1)、(3)的“负标高”可以放到下一楼层以“正标高”进行标注。
上述意见妥否?或许有些道理没考虑到?特此请教。
答:这个问题看似不大,实际并非小问题。
建筑设计需要建筑师与结构师的协同工作,但在“层的”定义上,建筑与结构恰好差了一层。建筑所指的“某”层,实际是结构计算模型 的“某减一”层。例如:一座45层的楼房,建筑从第37层起收缩平面形成塔楼,此时,结构分析时其结构转换层是第36层而不是第 37层(关于这一点要引起结构师的注意,搞错的情况并不少见)。
建筑设计的某层平面图,是从该层窗户位置向俯视的水平剖面图。例如:建筑学专业有首层建筑平面布置图,而结构专业通常为基础结构 平面布置图(亦为俯视图),且结构意义上属于第一层的梁(与第一层的柱刚接形成第一层框架且承受二层平面荷载的梁)在基础平面( 俯视)图上是看不到的,实际设计时也不在该图上表达。
搞建筑设计,建筑学专业是“龙头”,结构师有必要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师保持一致,以使建筑师与结构师对话方便。因此,某层结 构平面布置图应当与该层的建筑平面布置图相一致。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学专业保持一致后,结构所说的某层梁,就是指承受该层平面荷 载的梁(站在该层上,这些梁普遍在“脚下”而非在“头顶之上”)。
为将结构平面的“参照系”确定下来,03G101-1对“结构层楼面标高”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第1.0.8条),并对“梁顶面 标高高差”也做出明确规定(详见第3.2.5条三款和第4.2.3条六款)。
以上规定已经受了全国十几万项工程实践的检验,结构设计与施工未发生普遍性问题,但对施工预算员则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任何一 种技术都不是完美的(哲学意义上的美都是带有缺陷的美),这也许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问题(7):在03G101第29页中第4.5.1条中"当梁的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截断点距支座 边的距离,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为0.1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页,却规定的统一取为0 .05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请问陈总这两个取值一哪个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数据?还是印刷上的错误?
答:以03G101-1为准。应当注意,结构设计师在采用该措施时,一定要细 致地分析。
钢筋的截断点无论定在何位置,都是一个“参照点”。结构设计师要从该参照点往跨内推算出:1、该点距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 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的距离;2、该点距抵抗弯矩图上“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 度”的距离。两个距离推出后取较长者,并以此决定截断几根钢筋。因此,截断点位置距离支座边缘的多少,均不会影响梁的安全度。
00G101提出该项措施,处于以下考虑:1、当梁的正弯矩配筋较多时,例如配置两排甚至三排正弯矩钢筋,没有必要全部锚入支座 ;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内的钢筋“安排”存在一些问题,问题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钢筋也锚入节点,十分拥挤,严重影响节点的 刚度;3、把不需要锚入节点的钢筋在节点外截断,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由以上思路出发,似乎只要将不需要的钢筋从节点外断开就 可以达到目的,于是确定了截断点距支座边缘1/20净跨值。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在0.05ln位置截断一部分钢筋,距离支座很 近,可能会影响伸入支座的钢筋的受剪销栓作用,如果距离大约一个梁的高度,即1/10净跨值,对受剪销栓作用的影响就很小了。应 该说,03G101-1的规定在概念上更趋于合理。
当然,究竟截断几根钢筋,既要符合规范要求,又要满足受力要求。现在的问题是,规范对此并未“直接”做出明确的规定 。应该理解的是,规范不会去“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结构方方面面问题的处理,还要依据结构基本理论、概念设计 和经验。前面所述“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和“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就需 要结构设计师细致地分析而后决定。
问题(8):请教陈总,在03G101-1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分一二级结构抗震等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两种构造,我对照半 天,硬是没看出一二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构造有什么区别,请陈总指教。若是没区别,何不合并?像屋面框架梁一样。
答:二者的确没有区别,可能会在下一次修版时合并。
03G101-1修编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级抗震等级与三、四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将35页右上角的构造规定用于一、二抗震 等级(以后再过渡到所有抗震等级甚至非抗震等级)。后经校对、审核、评审与再思考后,感到时机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来 创造彻底改变这种传统做法的条件。现阶段先把该构造放到35页的共用构造中,观察一下我国结构施工界对其反应。03G101-1 定稿保留这个样子,考虑到一是不影响使用,二是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间(通常新规范体系最初需经若干次修定才会稳定下来,规范 一改,国家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
我国结构施工的传统做法是将两边(等高)梁的下部筋并排锚入柱节点中,这是发达国家已经废弃的做法。混凝土里并排紧挨着的两根钢 筋,存在一条线状通直内缝,当受力时,这条内缝就可能发展成破坏裂缝,这对于抗震结构可能是严重隐患。再者,假如两边梁(约80 %的梁)的下部钢筋刚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相向并排锚入柱节点后,就不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了。抗震结构要求做到的“三强”: “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强锚固”中的强节点强锚固便得不到保证。由于节点内先天存在多条线状通直内缝,以及钢筋之间净距不 足,将会影响节点区的刚度,削弱节点的塑性变形能力,对于高抗震等级的结构而言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问题(9):P62.63页中,KL.WKL箍筋加密区大于等于2hb且大于等于500,在注中,指出hb 为梁截面 高。而在同页,“梁侧面纵向钢筋构造和拉筋”中,hw为梁截面高,当然,这里有文字标注,不会不明白,可在P66页,纯悬挑梁中 l<4hb时,这里hb没文字说明,就让人糊涂了。建议陈总,是不是在同一页中同一构件采用同一符号?可能的话,同一图集 中,最好同一符号只代表一个构件,一个构件只有一个符号。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了?
答: (国际)工程界的惯例为:主字母h代表英文height(高度),主字母b代表英文breadth(宽度);脚 标b代表英文beam(梁),脚标c代表column(柱)。hb与bb分别代表梁截面高度与宽度,hc与bc分别代表柱截面高 度与宽度。考虑到我国施工界的具体情况,今后应在标准图中加以解释。
问题(10):几个小问题
1、P66页悬挑梁配筋构造中,纯悬挑梁XL下部筋锚入支座12d,而在C图中锚入的是15d,那个正确?
2、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12d(Ll).
3、P66页L中间支座纵向钢筋构造中,1-3节点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均为15d(La).那个正确?
4、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注:1、La取值见26页。应为33页。
答:1、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2、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3、图名下有注“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弧形非框架梁”
4、(实为P66页注)有误,应勘误。
问题(11): 1、梁内纵向受拉钢筋是否非采用直锚。采用此作法后在一个框柱上相互四排钢筋混凝土能难在此节点灌实 ? 2、能否用纵向钢筋在1/4处,加密区外焊接通过。施工中此作法也常用?
答: 问题指上部还是下部钢筋?不太清楚。
受拉钢筋通常在梁上部,如果是中间支座要求同一根钢筋贯通,如果是边支座则非锚不可。如果是中间支座,由于设计者不细心将两边的 梁上部钢筋采用不同直径的话,施工方面可以等面积代换为同直径的钢筋。
问题(12): 第54、55、56“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吗?谢谢!
答: 我个人的观点是没有什么区别,但规范把说法改了,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好象改的必要性不大。应注意:“通长筋” 指直径不一定相同但必须采用搭接接长且两端应按受拉锚固的钢筋。
问题(13):关于梁纵筋搭接的问题----能否这样认为只要搭接接头在梁的箍筋加密区之外就可以(全加密除外),而不是一定在 Ln/3处搭接?
答: 搭接同时意味着有截断点,对钢筋混凝土梁支座(上部)负弯矩 筋的截断位置,《混规》GB50010-2002第10.2.3条有明确规定(执行时应注意规范用语的“宜”字)。规范对梁下部 纵筋的搭接未做限定,根据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下部钢筋搭接时,一要避开弯矩最大的跨中1/3范围,二要避开梁端箍筋加密区,三 要控制搭接钢筋的比例。
问题(14): 梁下部纵筋锚入柱内时,端头直钩能否向下锚入柱内?(我们现场就是这么做的)
答: 英国人也是这样做的,可以大大改善节点区的拥挤状态,只是要改变我国将施工缝留在梁底的习惯。
问题(15): 1、 梁的负弯矩筋上的接头问题。
以梁的第一排负弯矩筋为例,它是在柱外侧 L0/3 处 截断的,许多人认为在整个负弯矩筋的范围内是不允许接头的。 但是,有的施工人 员在梁的负弯矩筋上进行接头。他倒是躲过了“箍筋加密区”,没在其中接头,而在加密区以外的地方接头。请问在梁的负弯矩筋上允许 接头吗?
2、 在实际工作中,诸如此类的接头问题比比皆是,施工方面为了节省钢筋,想方 设法把钢筋头焊上去,不过,在梁下部纵筋跨中L0/3处、或者支座附近处等明令禁止接头的地方,一般是不会安排接头的;但在没有 明确规定的地方,就到处接头了,弄得监理人员无所适从。例如:
柱纵筋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 区接头;
柱纵筋在锚入梁内的部分接 头;
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柱)支 座处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 直锚部位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 弯锚部位( 15d 处 或 1.7laE 处 )的接头;
如此等等。请教一下,上述这些部位果真是允许接头的吗?
答: 03G101-1明确规定了非连接区,既对节点区和箍筋加密区的连接加以限制。如果实在避不开这些区域的话,需 要结构设计师同意并对此规定做出变更。
问题(16):对一些实际应用中的具体问题讨教一下,这就是平法梁端部接点的构造问题,这是计算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长度的一 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梁端部“15d”弯折部分在垂直层面上的分布问题,具 体的算法是:“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 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一定间距”是多少?(即相邻两个层次的“15d”的垂直段的间距是多少)按照设计院的一般算法,这个间距是 25mm 。 注意,这个间距并非“净距”。因为,他们的计算逻辑是:如果计算“通长钢筋”的长度而两端都 考虑这样的“间距”的话,则内层钢筋的总长度比外层钢筋的总长度减少50mm 。
我们也是按这个方法进行平法梁钢筋计算的,并且曾经对《03G101-1图集 》中的几个框架梁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 ,略大于“0.4laE&n bsp;”(其计算结果是440mm )。(注:这是按C20混凝土计算的 )不过,上述的这个 ;25mm 的间距,不是净矩,而是钢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这就是说,如果是Φ25 的钢筋的话,钢筋之间 的净距为 0 ! 显然,这对于混凝土包裹钢筋的效果带来不利影响。
构造规范中没有明确这种钢筋净距的规定。规范只有:“梁上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 30mm&nbs p;和 1.5d ”; “下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 25mm 和& nbsp;d ”。
如果增加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的话,例如净距为 25mm ;,势必使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小于0.4laE 。 当然,把纵向钢筋的直径缩小一些,使&n bsp;0.4laE 的数值变小一些,也是一种方法。但是这样做必然会增加纵向钢筋的根数,使钢筋的水平净距不足& nbsp;30mm 或 25mm 。
实际施工中,人们也总是尽量把梁的纵向钢筋向柱外侧的方向靠,以保证其直锚长 度。梁柱结合部的钢筋密度很大,造成混凝土灌注的困难,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实了。
所以,在这里请教一下,设计《G101图集》时的初衷,上述这种垂直钢筋的净 距有没有?取多少?
答: 严格地讲,无论水平放置还是垂直放置的钢筋,都应当满足“净 距要求”,我国施工界的传统做法在这方面问题比较多,也比较严重(有的工程节点区钢筋甚至挤的没有了间隙)。提问所指的“一定间 距”就是不小于25mm。设计《G101》的初衷,首先是对传统烦琐的结构设计表示方法进行改革,其次是初步将结构构造实行大规 模标准化,以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在施工构造标准化的初期,需要尊重以往的施工习惯,然后再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分阶段修正。 例如03G101-1中对柱矩形箍筋复合方式的规定等就是进展之一。
问题(17):对54页建议:
我在某地被要求在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切断并搭接(03G 101-1第54页有类似节点详图),这样造成的后果是:至少两层钢筋互相交叉、编网,再加上柱子纵筋,施工困难,无法保证能满 足规范其他要求。并且坚决禁止我采用在柱外受力较小处机械连接或焊接的做法,结果我每次出完图后都要用图纸会审的形式通知甲方和 施工单位修改设计。
我反问他们原因,答曰:“PxPx软件就是这样出图的、平法说明就是这样画的 ”。
因此,建议如下:
在03G101-1第54页或其他相关页的重要位置用醒目字体作出友情提示:“应尽量避免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 内搭接、接长;当必须在柱内节点处搭接、接长,锚固时采用图示位置搭接、接长、锚固,并应参照35页说明。”
答: 梁下部钢筋“能通则通”,尽量减轻节点区的“拥挤”现象应该是合理的。机械连接或焊接后,在理论上两根钢筋变成 了一根钢筋,只要避开内力较大的区段并控制连接钢筋的数量(比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若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对此做出统一规 定,则需要充分依据,需要时间。
问题(18):第54页(抗震楼层框架梁KL纵向钢筋构造)第6条当楼层框架梁的纵向钢筋直锚大于Lae且大于等于0.5hc+ 5d时 可以直锚。那么例如现场中柱高hc=500mm,底筋为25mm,那么能否直锚?因为25的钢筋的锚固长度为 750mm。
答: 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 下部。
问题(19):图集上对架立筋的说明好象不太详细,请帮忙解答一下。
答: 架立筋就是起架立作用的钢筋,从字面上理解即可。架立筋主要功能是当梁上部纵筋的根数少于箍筋上部的转角数目时 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
问题(20)::梁的下部钢筋能否不锚固在柱子而是锚在另外一根梁内(就是与该钢筋所在梁相垂直的),因为有时梁柱节点内的钢筋 很多12根25的钢筋,使柱节点的有效截面变小且无法振捣。
答: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其原理 是:当为非抗震时,两侧梁底根部均受压,对锚固有利;当为抗震时,往复作用的水平地震力交替使一侧梁底受拉的同时又使另一侧梁底 受压,亦不影响锚固。但是将梁的下部钢筋拐弯锚入与其垂直的梁中的做法,还未见有关先例。
问题(21):在框架结构中,两个方向的梁通过同一支座,即类似于井字梁的情况,03G101上的标准图集中同一方向的纵向下部 钢筋需有一根钢筋起弯,再进行连接。我想问的是,如果没有另一方向的梁,那么这两跟同向钢筋中可不可以不需起弯,而直接采用绑扎 连接?这个问题我们与监理意见不同,因03G101大家都没真正吃透,特向陈教授和各位前辈请教!
答: 该构造主要保证钢筋之间的净距满足规范要求,同时确保节点的浇筑质量和钢筋的锚固效果,但与另一方向有没有梁无 必然关系。
问题(22):前面提了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即我们对《03G101-1图集》中的KL1和KL2框架梁以“钢筋净距为&nbs p;0 ”(即钢筋的中心线距离为25mm)的方式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 mm ,略大于“0.4laE ”(其计算结果是440mm )。如果我们让钢筋有一定的净距( 例如25mm),则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将要比“0.4laE ”小得多。例中框架梁KL1和KL2的宽度 为600mm,梁截面为300×700,纵筋为Φ25 。遇到这样的实际问题时,如何保证钢筋的“一定的净距”呢?
答: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考虑很细致。通常柱纵筋不一定正好在梁钢筋的延长线上,所以,保证了柱纵筋与梁纵筋的弯钩直 段有25mm距离可能会少用一点“距离储备”。但考虑问题不能基于偶然性上,否则将会犯逻辑错误。如果遇到保证每根钢筋之间净距 与保证直锚长度不能同时满足的实际情况,解决方案有两个:1、梁钢筋弯钩直段与柱纵筋不小于45度斜交,成“零距离点接触”;2 、将最内层梁纵筋按等面积置换为较小直径的钢筋。
梁的上皮主筋的上表面应该在板的上皮以下25MM(一般情况),就是一个保护层厚度;柱的主筋弯头应该锚固在梁里,锚固长度足要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