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其仍然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其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履行支付义务,不直接抚养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其行为违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