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死亡,需要先对住房确权。确定死者对住房拥有多少权益份额。如果是再婚前的婚前个人财产,就是继承全部产权。如果是再婚后取得共有住房,那么只是继承属于死者的那一半产权。
子女继承住房,首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的住房房产份额。
父亲不在了吗?房产时他的个人财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就是现在的妻子、大女儿、小女儿,如果有父母在的话,加上父母,上述几个人份额均等。
补充:父亲还在的话,也涉及不到“分配”的问题啊,房产是父亲的,继母也没有权利处分啊。等父亲没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也是按照我上面说的方法继承的,大女儿肯定有份啊。如果实在不放心的话们就让父亲先立个遗嘱,把给大女儿的份额确定下来,然后哪去公证,这样最稳妥了。
父亲还在的话,大女儿就不能分割房产,如果父亲不在了,两个女儿都有继承的权利。
1、父亲再婚前的房产是父亲的还是父亲和原配共有的。
2、如若是共有的,大女儿有其房产1/4的权利(母亲有1/2,继承后父亲和大女儿各占1/2的一半)。
3、父亲再婚时是否对其已有房产做出婚前财产公证。
4、父亲还在就不能分割其财产。
5、但若房产是原来与原配共有的,那么在房屋赔偿时大女儿可以主张其原有的权利。
首先,房屋所有权是属于父亲的,前提是再婚的妻子没有帮忙一起还贷
其次,拆迁分房,也是归属于父亲,他有权利去分
再次,如果父亲不在了,牵扯到继承的问题,则是两女儿享有同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