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父亲在我出生前就被判刑,一直未与家联系;母亲因积劳成疾而去世。去年6月,年老多病的父亲出狱,街道办根据有关政策每月给他100元的生活费。父亲找到我说:因为体弱多病,每月花去几十元的医药费,生活确实困难,要我给他每月100元的赡养费。我妻子则认为:他尽管是生父,但从未抚养过自己的孩子,孩子长大后就不必去赡养生父。请问题:我妻子的说法对吗?我是否应赡养生父?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些法定义务是基于血亲关系产生的,而不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生活中,常存在生父没有尽抚养子女义务的现象。这种现象只要不是生父故意遗弃、虐待或故意杀害子女,我们就不能过多怪罪他。有些特殊情况,如你父亲因犯罪而入狱无法履行其抚养义务,从而无法实现其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这种情况会使子女感情上产生隔阂,甚至造成痛苦,产生不幸。但这些决不能成为自己不赡养父母的理由。因为,父母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是无法变更的,而基于血亲关系产生的赡养、抚养义务也就自然而然产生。你有能力赡养父母,而未履行相应的义务,你生父可以此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你履行法定义务。而你妻子所说的:“生父从未抚养过自己的孩子,孩子就可以不赡养”的说法,不构成你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理由,你的主张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作为子女应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履行法定的义务,特别是父母在年老多病、需要赡养的时候,更应尽到子女应尽的赡养父母的责任。
呵呵,这个今日说法出现过类似的案例,如果向法院提交父亲曾经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经过院方核实,可以判你朋友不用履行赡养义务.但由于在你朋友7岁前父亲也有抚养过他,依据这点法院有可能判你朋友一次性支付一笔费用给他,以后就可以和他完全划清界限不用再理他.
如果你朋友心软了那就给他基本生活保障吧.如果不想``````社会也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每月补贴一些最低生活费.如果你朋友父亲没房子,那他还可以提供一个基本的居住地.
良心与公理``````这世上没有完美的做法,没有任何一种做法是完全正确的,犯罪的人应该受制裁,但有些人认为那些情有可原的不该受罚,可是法律就是法律.无论哪边都有支持的群体.
所以你朋友会怎么做全凭他自己的想法,怎样都好,只要是自己心里好过就行.
额....
个人认为.
首先是父母有抚养孩子的责任
然后是孩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他一分钱也没拿出来过,如果是真的.可以不尽你所谓的义务.
如果他告上法庭.他一毛不拔的行为也可以成为反驳的证据.
等专家来吧~这个问题看是看过相关资料.但是忘记了......笨笨~``
实在不行去咨询下律师吧
他没履行抚养义务,你也就不用承担赡养义务了。
但是,离婚前他总还是履行过抚养义务的吧
应该说是的,以前好象看过类似的案例,但没了亲情父子间只剩下责任和义务也没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