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法律问题 求高人指点

2024-12-12 00: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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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如果受理了第二次离婚起诉,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说明感情确实破裂,一般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你的证据肯定不足,除非能找到那个人证明,你老婆也承认。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2:

1、一般第一次起诉不判离,第二次起诉判离
2、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
3、不仅仅分居2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情形就更多。包括:
A、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B、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C、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D、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E、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F、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G、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H、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I、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J、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K、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L、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M、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回答3:

我是资深执业律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供你参考:1是不大。2是在第一次判不离半年以后,可以再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较大。而不用等两年。如有不明之处可再找我咨询或代理都行。顺祝一切顺利如意。

回答4:

你好:
1、这次起诉法庭强制判离的可能性大吗?
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则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第一次被驳回起诉六个月后一方仍然坚持离婚,这本身就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还要积极的准备其他方面的证据,其实审判的过程就是一个说服法官的过程。
2、有人说要等分居2年后起诉法庭才一定判离,不足2年法庭也可能仍然不同意离婚?
这个说法是有问题的:
一、分居两年判决离婚,这是有几个前提的。首先是分居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合,其次是在调节无效的前提下。
二、即使是因夫妻分居不满两年,只要让法官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