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离婚协议来规避共同债务是行不通的。
离婚协议书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但对债权人无效。
债权人完全可以将离婚的夫妻双方都列为被告,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一般情况下法律都会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女方承担债务之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书向男方单独追偿。
法律首先要保护债权人的权益,防止夫妻间离婚来规避债务。离婚夫妻双方如何分担债务,那是夫妻双方自己的事情,与债权人无关。
不一定,除非你男人通知每个债主,并明确告之该款项由你前夫承担,并且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
这个协议才有效。
为什么要这么做,就是防止夫妻假离婚,转移财产,侵害善意的第三人(即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1离婚协议书写好后,要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经“离婚冷静期”后,拿到离婚证才有法律效力。
2 如果夫妻有共同财产,男方欠债又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那么偿还债务是逃不掉的。
1、离婚协议书只要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的都会具有法律效力;
2、男方欠债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协议书写明由男方独自承担,那么这个债务对你们双方有效,对债主无效,债主还可以找你们双方还钱。
这个是不行的。。
离婚协议的效力,仅限于离婚的夫妻双方。同时,它不得影响第三方的合法利益。
在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时,夫妻的共同债务不能由夫妻双方单独来确定还款人。债权人仍然有权利向夫妻双方索要,不管这两人离婚与否。夫妻双方的任一方,都不能以协议书的约定来逃避还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