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2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如果案件在审判过程当中,我国法院要求近亲属配合和执行的一些事务,当事人必须积极进行配合。
扩展资料
近亲属关系间的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4、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关于近亲属到底应该具体包含哪些人?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毕竟近亲属的问题主要涉及到法律层上遗产继承、包括监护人的指定等等,所以说我们很有必要来了解一下最新的民法典关于近亲属是如何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