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结婚证和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结婚证没什么不同,对女方没什么利益,因为《婚姻法》提倡的婚姻自由、由男女平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婚姻法》
第八条 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互为家庭成员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扩展资料:
婚姻法体现男女平等的地方,除婚姻登记外还有姓名权、自由权、子女的姓名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婚姻法》
第二条 婚姻制度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十三条 夫妻平等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姓名权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的自由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二十二条 子女的姓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办结婚证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有什么影响
其实没有什么坏处,最多就是户口迁移问题,但你可以选择不迁户口。
结婚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
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③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④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⑤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到夫妻双方所在地之一的任何民政部门办理都没有影响,主要的问题还是属于户口迁移的问题,因为在办理了结婚证之后,一般会涉及到户口迁移的工作
目前而言暂时是没有发现有什么坏处,毕竟婚姻法明文规定,两人结婚在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都是可以申领结婚证的。男方常住户口居住地还是在女方常住户口居住领证,流程以及所需要的相关证件都是一样的,所以这方面就不存在任何问题。
而且结婚证也只是证明两个人婚姻的合法关系,如果关系到迁移户口的问题,其实跟在那方领证是没有关系的.不论是在任何一方领证的,在使用结婚证的时候也不会有限制,都是可以直接用的,没有任何的特殊规定,或者是因在男女不同户口地领的就有不一样的特权等等,所以结婚证在男女当领的都是一样的,没有区别。
不管在男方女方办都是一样的,这是婚姻法的要求,不存在利益问题。
【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