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楼主,1986年至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全国范围实行了六年夏令时,每年从4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2时整(北京时间)到9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夏令时).除1986年因是实行夏令时的第一年,从5月4日开始到9月14日结束外,其它年份均按规定的时段施行.夏令时实施期间,将时间向前调快一小时.1992年4月5日后不再实行. 实行夏令时的建议最早由窦星元提出.198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夏令时的通知》,通知动员全国人民为节约能源而早睡早起,并要求全国各部门做好宣传和安排工作.具体作法是:每年从四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时间),将时钟拨快一小时,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3时,夏令时开始;到九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夏令时间),再将时钟拨回一小时,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1时,夏令时结束.在夏令时开始和结束前几天,新闻媒体均刊登有关部门的通告.值得注意的是,夏令时中出生的人,生时须减去1小时. 从1986年到1991年的六个年度,除1986年因是实行夏时制的第一年,从5月4日开始到9月14日结束外,其它年份均按规定的时段施行.在夏令时开始和结束前几天,新闻媒体均刊登有关部门的通告.1992年起,夏令时暂停实行. 我国实行夏令时的时间 1986年至1991年,每年4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1时起至9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1时止. 1986年5月 4日至9月14日, 1987年4月12日至9月13日, 1988年4月10日至9月11日, 1989年4月16日至9月17日, 1990年4月15日至9月16日, 1991年4月14日至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