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中院撤销一审判决”——只是撤销一审判决一句话吗?哪一方胜诉、哪一方败诉也看不出来啊。中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该判决不服的,在六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再审;对法院的再审审查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自己看《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如果服从判决,就按判决处理纠纷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