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可以申请单位补交社保;
二就是申请单位经济补偿,《劳动法》规定:即工作一年,工作半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一个月工资标准,依次类推计算。
肯定是违规了.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要补交社保
否则被劳动局查到或者员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必须补交,甚至被罚款
员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以为员工补交社保。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如果被员工向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不仅要补交社保可能还会面临一定的经济的处罚。
员工可以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所以,还是尽快补交吧。
签合同三个月内补交都可以的,但是如果公司不交,员工有权要求补偿(前提是这个员工已经不打算在这个公司干了)
当然如果某些地区没有硬性规定必须交社保,或者查得不严,那员工只能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