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的,将构成非法拘禁罪。具体构成条件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该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 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 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 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 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
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
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