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使用他人照片做QQ头像,算不算侵犯他人肖像权?

2024-11-23 17:11: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只要你不以此做商业活动,不会对头像本人造成恶劣影响,不算侵犯肖像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回答2:

算的。要是别人投诉的话,就算是侵犯别人的肖像权了。

回答3:

如果没有侵犯到你的利益 你可以警告他 如果他执迷不悟了可以告上法庭 这叫知法犯法。

回答4:

不知道,不过现在又有谁追究呢?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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