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老婆要去看女儿,这是她的责任,也是孩子本该享受的权利。但是为什么要在前夫家住?可以接到你自己家啊,所以,老婆的动机可能不纯。
第二,你哄她她还是执意要去,那我劝你还是离婚吧。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自私,去看女儿一个多月,她的心不再你身上。
能够去对方家庭一个月的除非另有原因。
没有其他特殊的原因他就是背叛了你。
没有什么借口可以让自己原谅的。
哎,怎么说你呢?千里送逼,你也是厉害,取个二手货。不是说离婚的人不好,离了婚还这样的肯定不是好东西。劝你早日其恶从善,多结善缘,好运自然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