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之后,母亲和爷爷奶奶健在并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姐姐没有抚养未成年弟弟的义务;如果爷爷奶奶和母亲也均已去世,或者均已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抚养能力,承诺姐姐有抚养未成年弟弟的义务。
弟弟已经成年的,应当自食其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但是如果有母亲那是另一个说法 具体你的情况,那要看姐姐是否“有负担能力”,以及弟弟是否“未成年”。
注:下面是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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